• 县检察院“四戒”杜绝不良作风
  • 信息来源:县委宣传部  作者: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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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戒“奢”,教育引导干警谨行俭用。该院党组决定在机关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按一定的标准压缩公用经费,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所有车辆一律入库封存;班子成员所需经费一律严格执行包干制度;私人用车,一律按标准缴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机关招待费、办公费等公务支出同比减少20%
      二、戒“躁”,教育引导干警脚踏实地。该院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适时召开团员青年大会帮助青年干警查找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和为人处事等方面的问题,要求团员青年抛却私心杂念,积极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锤炼作风、提高能力。
      三、戒“懒”,教育引导干警珍惜荣誉。近年来,该院严厉查办和打击刑事犯罪,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以优秀的业绩赢得了良好的检察形象,面对成绩和荣誉,少数干警和极少数领导干部开始滋生骄傲自满情绪。该院要求各部门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将这一问题和现象提出讨论,警醒全体干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戒“虚”,教育引导干警真抓实干。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该院切实做到真查真改,务求实效。针对在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的办案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同步录音录像不规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该院专门邀请法律专家、业务能手就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方法等方面对干警们进行了培训,促其整改。该院自侦办案工作基本做到了“不吃发案单位一顿饭,不花发案单位一分钱,不乱扣款物,不乱查封账册,不乱冻结账户”,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