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申 请 表
年 月 日
亲爱的朋友:
对您受到的工伤我们致以诚挚的慰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早日康复!
为使您能够顺利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提示。如遇到困难与问题,请随时与工伤保险服务人员联系。
温馨提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核实后退回)和复印件(留存);
2.有效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各种检查(如X片、CT摄片等)、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原件(核实和鉴定完后退回)和复印件(留存);
3.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核实后退回)和复印件(留存);
4.申请再次鉴定的,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或复查)鉴定结论的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填表请用钢笔、签字笔,字迹工整。
2.申请人只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第一页,请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3.如有疑问,请咨询有关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工伤)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中座913室
联系电话:0795-3220366
、18779565301、18720454837
劳 动 能 力 鉴定 申 请 表
工伤职工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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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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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近期
免冠彩色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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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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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其他□
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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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必填一项): (手机) (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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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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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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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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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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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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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项确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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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鉴定类型选择(请在□内打√单项选择)
□1、初次鉴定; □2、再次鉴定; □3、复查鉴定;
□4、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申请配置项目 ;□5、护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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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请在□内打√单项选择)
□1、用人单位; □2、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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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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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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