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群办字〔2014〕30号
关于推荐“为民服务好公仆”并开展
先进事迹宣讲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根据全省部署开展的“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工作部署,为在全县进一步营造深化学习教育、践行群众路线、争当龚全珍式好干部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请各乡镇党委挖掘“为民服务好公仆”并开展先进事迹宣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名额
各乡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挑选5-8名符合“好公仆”标准的好干部(含教师、村组干部等)。
二、“为民服务好公仆”标准
各乡镇党委挖掘的“为民服务好公仆”形象不要求“高、大、全”,主要符合下列标准均可。
1.大局观念好。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
2.工作业绩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不满足于现状、不安于平庸、不甘于落后,始终保持兢兢业业、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做出了较好的工作业绩。
3.道德品行好。为人正派,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洁奉公,在干部群众中形象好。
4.群众反映好。群众观念强,服务态度好,积极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干部群众中享有良好口碑。
三、工作要求
1.向县委“活动办”推荐上报人选。各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扬民主,在本地公开推荐优秀人选。推荐对象在正式确定上报前,要在本地进行公示。要填写好《XX乡镇“为民服务好公仆”推荐表》,其中先进事迹材料要层次鲜明,主题突出,事例典型,文字简洁,字数在1500字以内。推荐报表一式三份,连同A4电子版一并于6月10日前报县委“活动办”。邮箱:tgqzlxb@163.com,联系电话:0795-8726869。
2.组织党委本级先进事迹报告会。各乡镇党委要在做好“为民服务好公仆”挑选工作的基础上,于6月30日前,结合“七一”表彰工作,在本地组织开展好“为民服务好公仆”先进事迹报告会,并邀请县委督导组成员参加。报告会除在乡镇本级举办外,还可采取按村分片区召开的形式举办。参加人员尽量覆盖到各村党员、干部和群众。
附件:《XX乡镇“为民服务好公仆”推荐表》。
中共铜鼓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中共铜鼓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 5月 27日印发
XX乡镇“为民服务好公仆”推荐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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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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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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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正面
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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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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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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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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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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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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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任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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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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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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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受
表
彰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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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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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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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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