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户籍制度改革:让农民工市民化
  •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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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日前下发《关于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意见》,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放开进城落户限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随迁子女有望异地升学就读。

      《意见》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扩大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合理有序流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打破户籍限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支持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房。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支持进城务工人员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意见》提出,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进一步扩大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渠道;积极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大力支持农民工创业发展;全省城镇常住人口均可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同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级政府要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努力实现异地升学就读。(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