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见问题
  •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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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民办教师工龄认定问题。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公社、大队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1)劳险便字30号第二条规定:民办教师被招收、保送或推荐到高等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不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当民办教师工作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我局也曾多次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回复是离开了教师岗位的不能计算连续工龄。

    2.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问题。

      1、按照现行政策,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不论是开店、办厂、还是养殖业、种植业只要达到一定规模,均可到县劳动就业局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即贷款人员不负担贷款利息,由政府进行贴息),只要项目属实,均可获得贷款。
      2、贷款金额需根据项目大小等条件来确定,即项目大,资金需要量大的可多贷,个人贴息贷款最高限额10万元,企业贷款最高限额200万元。

    3.回乡创业创办小水电是否有政策支持问题。
      未就业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因资金不足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县劳动就业局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扶持。贴息贷款扶持力度:视项目规模大小而定,个人创业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50人以上劳动密集型企业最高限额不超过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