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16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对照《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宜春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推行办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制度
一是提请县政府印发了《铜鼓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等方面对我县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明确了工作任务,确立了工作目标,落实了相关责任。
二是领导学法制度得到了落实。今年以来,在十五届人民政府及十六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上,我县组织县法院和县委党校专家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就《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招投标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进行了讲解。通过集中学法,有力地促进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三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结合今年换届工作,我县在对拟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考察时,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对考试不合格的暂缓提拔。同时还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县直部门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将测试成绩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开展了一次对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自查自纠。我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执法文书严格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制定的《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要求制作,案卷档案严格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制定的《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截止到2016年12月,我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30 件(其中企业批量吊销73件),核审51件,结案49件,罚没款455477元,执行2015年案件5件罚没款122000元滞纳金80910元(已入库29000元,未入库173910元),执行2014年案件1件罚没款130000元,共计入库罚没款501477元。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工作。在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中,县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要求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核、培训和考试,合格人员给予发证。全年共培训考核执法人员63人,办理行政执法证件63本。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各行政执法单位能认真执行《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全面公开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按照法定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切实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坚持两人以上执法,做到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法律正确,事实认定清楚,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严格履行告知义务。
五是规范文明执法。我县认真贯彻《宜春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始终坚持把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放在第一位,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拓宽服务渠道。
三、落实各项职责,推进行政调解
一是构建组织体系。在行政调解主体层面上,全县各行政调解职能部门、各乡镇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负责人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落实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初步形成横向重点领域的行政机关专业调解、纵向各乡镇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协调联动开展工作的行政调解组织体系。
二是继续健全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研究,建立行政复议裁决与行政调解“双轨”运行机制,以合法、合理、自愿为前提,将行政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受理前、审查中、结案后全过程。
三是进一步细化了三大调解衔接机制。我县行政调解工作在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具体指导下,积极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建立健全协调联系机制,信息沟通机制,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三大调解”优势互补。在行政调解中需要当事人所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配合的,邀请其参加,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人民法院在进行司法调解时,需要行政机关配合的,行政机关积极配合。需要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行政调解协议进行效力确认的,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取得对方工作上的协助。
四是规范调解程序。按照市、县关于行政调解的工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调解职能部门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室的布置,为调解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规定、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行政调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完善了行政调解各类文书格式,对全县行政调解工作使用统一的文书文本,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截止到2016年12月,我县各县直部门共调解案件561件,各乡镇共调解案件710件。
四、履行复议职能,化解行政争议
2016年,我县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重点,积极履行复议职能,认真做好复议工作。今年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其中受理6件,终止2件,维持1件,责令受理1件,中止1件,不予受理1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秉公办案,不偏袒,不护短,并充分运用调解的手段化解行政争议,较好维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总体看来,虽然2016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强;二是少数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四是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性且广泛性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好的,2017年,我县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一是总结经验,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经验,创新思维,从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确保出台的政策既合法有效,又符合实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继续加强普法工作,提高行政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是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及备案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首先要加强文件制定主体的法律意识,从而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更好的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导向。
四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立行政执法考评机制,推动政府和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是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提升行政管理执法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水平,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规范、高效。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