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表彰2016年度国资经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信息来源: 作者:铜府字〔2017〕30号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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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府字〔2017〕30号

     

    关于表彰2016年度国资经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林场,城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16年,全县完成国资净收入2342万元,为全年目标任务的117%,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年来,各有国资收入任务的单位和国资监管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主动顺应经济新常态,紧紧围绕全年目标,抓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管理,竭力搞活经营,严格控制成本,努力提高资产营运效益,积极上缴国资收入,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国资收入任务。

    为总结经验,树立榜样,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16年全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茶山生态公益型林场、龙门生态公益型林场、交通运输局、发电公司4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未受到表彰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确保全面完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目标,为建设“富饶、美丽、生态、活力、幸福”的小康铜鼓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7年8月7日

     

    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