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办字〔2017〕52号
关于印发《铜鼓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林场,城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铜鼓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5日
铜鼓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个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107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宜春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字[2017]2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健康扶贫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要求,进一步健全大病保险制度和重大疾病救治制度,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优化贫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加强贫困人口健康管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县、乡、村有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明显提高贫困农村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到2020年,贫困农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员参与,构建健康扶贫服务体系新格局;坚持以健康为中心,预防为主,医防结合,综合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穿于健康扶贫工作始终,突出重点疾病和主要致贫因素,统一政策,统筹资金,重点向贫困人口、贫困村、农村基层倾斜;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以健康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坚持遵循规律,务求实效,加强考核评估,确保健康扶贫取得实效。
三、政策措施
(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财政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合。贫困人口个人参合缴费所需资金,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由县财政局负责)。
2.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慢病保障水平。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病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50%,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由县人社局负责)。
3.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5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65%,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由70%提高到75%(由县人社局负责)。
4.继续提高15种重大疾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治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分别按75%和70%补偿(由县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负责)。
5.切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严格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采取综合措施坚决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县卫计委、县人社局负责)。
(二)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
1.继续实施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继续实施“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由县卫计委、人社局、民政局、残联负责)。
2.推进单病种控费。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个病种,进行单病种控费,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由县卫计委、人社局负责)。
3.建立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为本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2017年筹资标准为每人100元,所需资金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由县扶贫办负责)。
4.加大民政医疗救助力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由县民政局负责)。
(三)提高健康服务水平
1.设立扶贫病房(病床)。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免相关费用,优化医疗服务。二级医疗机构按总床位的5%左右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由县卫计委负责)。
2.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由县人社局、人寿保险公司、财险保险公司、民政局、扶贫移民办、卫计委负责)。
3.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健康随访次数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对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由县卫计委负责)。
4.在贫困农村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按照国家项目范围和要求,实施贫困农村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和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重点支持贫困农村实现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全覆盖。实施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县卫计委负责)。
5.加强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对贫困农村医务人员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加强县级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为贫困残疾人通过精准康复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由县残联、人社局负责)。
6.深入开展贫困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在省级、市级贫困村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大贫困农村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县卫计委负责)。
(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县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在全国知名医院进修培训,积极争取县级公立医院院长赴国外(境外)接受现代医院管理培训项目计划数。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优先将贫困农村纳入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保障贫困农村群众近距离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县卫计委负责)。
2.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乡镇卫生院功能建设。县政府每年统筹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在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县财政局负责)。
3.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积极争取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招生计划数,通过公开招聘专科以上医药学毕业生等形式,为基层引进和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卫生人才(县卫计委负责)。
4.落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正式工作人员按岗位所在乡镇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正式工作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一解决(由县财政局负责)。
5.实施对口支援项目。我县二级医疗机构选派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对口支援技术力量薄弱的乡镇卫生院,帮助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县卫计委负责)。
6.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省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招生计划数,提升乡村医生队伍学历层次与医疗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由财政局、县卫计委负责)。
7.加强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和实施乡村卫生计生服务一体化管理。2017年,基本实现全县每个行政村建有一所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的标准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优先落实省、市级贫困村的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由县扶贫移民办落实;县发改革委牵头负责督查26个已立项的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乡村卫生计生服务一体化要创造条件,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由发改委、县扶贫移民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委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扶贫办、卫计委、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残联、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县健康扶贫工作(名单见附件)。全县要高度重视,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健康扶贫工程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考核督查等工作,逐项抓好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责任分工。县扶贫办负责健康扶贫总体协调、组织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健全完善大病免费救治制度,加强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督导任务进度。县发改委负责支持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县民政局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督促落实健康扶贫各项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县人社局负责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招聘政策。县残联负责会同县卫生计生委、县民政局,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对承办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三)保障经费投入。县政府在资金整合中要进一步加大在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等方面的健康扶贫投入,认真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实施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将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督导考核评估。提升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化水平,定期跟踪监测、通报反馈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有效做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全县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
铜鼓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鹏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苏启兴 县政府调研员
时水莲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胡诚民 县扶贫移民办主任
谢小凤 县卫计委主任
付小平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胡尔金 县民政局局长
吴济忠 县财政局局长
杨承泓 县人社局局长
刘全菊 县残联主席
李文栋 县人寿保险公司经理
敖 峰 县财产保险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县卫计委,由谢小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