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 作者:铜作风整治办字〔2017〕4号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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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鼓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铜作风整治办字〔2017〕4号

                                                       

    关于印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鼓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作风整治办《关于印发<全市纪检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作风整治办字〔2017〕4号)以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办发〔2017〕3号)文件要求,2017年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和“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要求,着力解决纪检监察系统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各项工作中存在的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推动全县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纪检监察系统在落实监督责任认识、执行监督执纪规则、执行双重领导体制、问题线索处置、运用“四种形态”、发挥工作合力、抓作风建设、抓追究问责等八个方面存在的作风不实不细、拖拉低效、推诿扯皮、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好人主义、失密泄密等突出问题,具体为:

    (一)在落实监督责任认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监督责任认识不清,对监督工作不研究、不部署,全年工作无计划、无安排;工作站位不高,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置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格局中谋划和推进,置于建设“富饶、美丽、生态、活力、幸福”小康铜鼓、实现全县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格局中谋划和推进,置于加强铜鼓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格局中谋划和推进;对本单位干部监督意识不强,在重大事项决策时未履行好监督职能;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不够,没有做到经常教育、提醒、约束。

    (二)在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监督执纪规则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浅尝辄止,浮在表面;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等环节把关不严,效率不高,程序不到位;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衔接上报数据不及时、疏漏较多;执纪审查过程中保密意识不强,跑风漏气、执纪违纪,存在“灯下黑”;办案安全意识不强,对“走读式谈话”安全重视不够。

    (三)在执行双重领导体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下级纪委接受上级纪委、纪委常委会领导意识不强,执行上级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该落实的不落实,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尤其是落实“两个为主”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指导不足、督促不勤、支持不够。

    (四)在问题线索处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来访事项记录不认真,分流、移送时效不高,对来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回复群众不主动、不及时;执行保密纪律不严,随意泄露群众反映事项或涉纪问题线索;线索处置、管理不规范,履行备案、报告、审批程序不到位,动态更新、汇总核对不及时。

    (五)在运用“四种形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角色意识不强,职责定位不准,政绩观还没有转变过来,主要精力仍然放在查办大要案上,对“第四种形态”有兴趣,对其他三种形态和日常监督抓得不紧不实;担当精神不足,习惯于做“老好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尤其不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把握政策的能力不够,执行纪律畸轻畸重,宽严不一,随意性大,没有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缺乏纪律思维,不擅用纪言纪语、党言党语,没有突出纪律审查特色。

    (六)在发挥工作合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涉纪问题线索共享机制、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执行纪律处分联动机制、纪律工作考评和问责常态化机制跟进、落实不到位,上下联动、左右联手、纪法衔接不够。

    (七)在抓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全县干部作风建设韧劲不足,督查举措缺乏创新;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不深入,对“一桌餐”吃喝风等“四风”问题新情况、新动向深挖细查不够;监督检查抓的不实不细,怕得罪人,信奉“多栽花、少栽刺”;对督查结果运用不足,通报不够,督促整改不严。

    (八)在抓追究问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敢问责、不会问责,“一案双查”层级偏低,震慑作用发挥不够;问责中没有把自己摆进去,能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而不问责;问责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力度不够。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月)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认真学习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及时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传达市纪委、县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组织专题学习。运用多种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特别要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4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建立公众微信号、公布举报方式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对照本《方案》指出的落实监督责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高质量的排查会,从思想上、认识上和表现上认真进行自查,主动找准、认清认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两个确保”,确保查找问题见人见事见细节。

    3.深刻剖析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5月-9月)

    1.制定整改方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加强对整改方案的审核,县纪委班子的整改方案由县纪委书记审定;各纪工委的整改方案由县纪委分管联系的副书记审定;县纪委各科室的整改方案由县纪委分管常委审定;乡镇纪委及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的整改方案由对口联系的纪工委书记审定。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0月-11月)

    1.开展回头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11月20日前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曝光。

    2.总结评估。通过民主测评、集体评议等方式,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眼于建立和完善落实监督责任作风监管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喻满根担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谌峰担任第一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朱光洪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线分管常委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设县纪委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教育室、干部室、办公室、研究室相关人员兼任,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严格工作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负好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有关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集中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开展比学赶超。专项整治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引导激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向高的攀、向强的比、向好的学,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铜鼓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