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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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办发〔2017〕3号

      

     

    中共铜鼓县委办公室  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铜鼓县委办公室  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    

     

    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和秋收起义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激励全县各级干部谋发展、比实干、争先进,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富饶、美丽、生态、活力、幸福”的小康铜鼓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着力解决全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开展集中整治,要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到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成效。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针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不同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交上作风建设优秀答卷。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服务推进“四升级”、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治安和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脱贫攻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九项工作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突出问题,具体为: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角色意识不强,存在层层递减、乡镇比县级弱化、村级比乡镇弱化的现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任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担当精神不足,信奉多栽花、少栽刺,当老好人,不愿负责、不敢担当,对干部违纪行为事不关己、视而不见,甚至放任不管,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无动于衷。不严不实,组织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辣味”不浓,对下属单位、基层组织和社团监管缺失,问题丛生。凝聚合力不够,党委(党组)不抓总、不统筹,党的建设部门化,“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上级要求学习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文件、通报等不及时传达贯彻,放松政治理论学习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委办)

    (二)服务推进“四升级”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服务推进“四升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只有方案、无具体措施。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碰到困难退缩、推诿扯皮,工作无进展。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中,未履行监管职责,甚至挪用、套取专项资金。党员干部不配合城市管理建设,甚至带头违规乱搭乱建、乱种乱养、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写乱画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双重领导体制不到位,纪委(纪检组)党内专责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下级纪委接受上级纪委领导意识不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的监督不到位,在“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时未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执纪合力不够,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联手联动不力,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跟进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条块分割、相互封闭。聚焦主业不够,不适应、不符合“四种形态”要求,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执行纪律操作不规范、把关不严格,畸轻畸重、宽严不一。抓工作作风韧劲不足、办法不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不深入,甚至知而不查、知而不报。对“一桌餐”吃喝风等“四风”问题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动向深挖细查不够。问责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一案双查”层级偏低,该及时问责的不及时问责等问题。(牵头单位:县纪委)

    (四)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对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够,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政策执行不得力,党的制度落实不到位。理想信念淡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宗旨观念淡薄,身在基层,脱离基层、脱离群众,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假公济私、侵害群众利益。精神不振,不思进取,逃避困难,临危退缩,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不求实效,学习贯彻上级精神走过场,落实“党建+”有偏差,生搬硬套“贴标签”,热衷于造“典型”、搞“盆景”,存在点上出彩,面上暗淡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五)社会治安和群防群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司法服务意识不强,对全面依法治县认识不到位,超前服务、主动服务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及时。信访处置不力,被动接访多,主动下访少,对苗头性问题发现处置不够及时彻底。工作统筹不够,群防群治力量整合不力、作用发挥不充分,社会治安主要任务落实不到位。干警队伍管理不够严格,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蛮”,凭经验办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欠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突破规定权限执法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六)安全生产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全发展理念不够牢固,“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还不强,存在畏难、侥幸心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没有完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督查方式运用还不多。安全监管执法不够严格,行政处罚力度不大。基层安监队伍能力不足,工作不安心。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迟缓,联手联动力度不够,非法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七)环境保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识不强。忽视环境生态红线,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上打擦边球,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抓经济手硬、抓环保手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工作方式方法滞后,相比于环境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迫切要求,没想法,没办法,没起色,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不力,治污设施建设落实不到位,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日常监管缺失,对一些工业园区污染、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畜禽养殖废水直排、饮用水源地违法排污、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乱砍滥伐、随意破坏山体林相等问题整治不力,以罚代管,企业偷排或超标排放等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八)脱贫攻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项目管理不规范,申报项目不严谨,临时变更项目,改变资金投向,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不及时公告公示。弄虚作假,对上级要求的涉农资金整合、配套资金安排等实行假整合、假配套,数据造假、掺水分,为应付上级督查评估,出台假文件、假方案。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方案部署工作。工作上重安排、轻落实,缺少“干货”。干部作风不实,在结队帮扶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帮扶措施不力,没有及时出台贫困户因户施策方案,“等政策”现象突出,积极性和创造性不足。项目落实拖沓,进度缓慢,跟不上脱贫节奏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办)

    (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中梗阻”,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告知事项流程不一次性告知,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住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部门利益至上,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巧立名目乱评比收费,随意截留克扣惠企资金,“机关吃中介,中介吃企业”。“三单一网”管理不规范,对接调整上级下放审批事项“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办事效能不高,项目办理标准化程度低,该简化的不简化,环节多、时限长,信息不互通、不共享。对企业周边环境整治不力,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由各级纪委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条块结合、各负其责。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月—2月)

    1.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在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集中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月底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召开动员会。全县集中整治工作在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传达县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做好各级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组织专题学习。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4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公众微信号、公布举报方式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都要对照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召开高质量的排查会,从思想上、认识上和表现上认真进行自查,主动找准、认清认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两个确保”,确保查找问题见人见事见细节,确保干部职工全覆盖。

    3.深刻剖析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5月—9月)

    1.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2.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由县集中整治协调督查组审定,本单位班子成员的由主要负责人审定,科室负责人的由单位分管班子成员审定,一般干部的由科室负责人审定。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0月—11月)

    1.开展回头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11月20日前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集中整治协调督查组和专项工作组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曝光。

    2.总结评估。引入第三方机构,以群众满意度测评为依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评议作用,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全县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于建立和完善作风监管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罗光荣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为民担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金彪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设县纪委)和四个综合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喻满根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县直督导组、乡镇督导组、宣传报道组、协调督查组分别由县委常委同志兼任组长。九项重点集中整治工作分别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认真抓好本系统、本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严格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担负好分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严谨细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强有力震慑。县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公开曝光,并严肃问责,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动员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有关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集中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通过反面典型曝光、以案说法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紧扣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根源,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作风问题,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各项改革,建立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正向激励、容错纠错等一批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附件: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光荣 县委书记

    一副组:黄为民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金  彪 县委副书记

        成      员:张爱生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李  鹏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喻满根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李  铭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设县纪委)和四个综合工作组:

    1.办公室:主任由喻满根兼任;副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朱光洪,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政研室主任曾小明,县政府办副主任吴松,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村建办主任欧阳森,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吴济敏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金策兴担任;成员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单位抽调,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2.县直督导组:组长由李鹏兼任,副组长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金策兴兼任,负责督促指导县直机关的集中整治工作。

    3.乡镇督导组:组长由张爱生兼任,副组长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村建办主任欧阳森兼任,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场)和社区的集中整治工作。

    4.宣传报道组:组长由李铭兼任,副组长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吴济敏兼任,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树立正反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5.协调督查组:组长由喻满根兼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朱光洪兼任,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