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河办字〔2017〕4号
关于开展“河长制”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促进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实现铜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根据《铜鼓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河长制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活动(以下简称“五进”活动),把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河长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等宣传到乡村、企业、社区、校园、机关,以提高全社会保护水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水资源的意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河长制”工作进乡村活动内容。各乡镇场要组织宣讲队到村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我爱家乡水”主题宣讲活动,做好水资源与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珍惜水资源,爱护水环境。(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党委、政府)
2、“河长制”工作进企业活动内容。向全县企业发放“助力河长制,从企业做起”倡议书,引导企业积极支持“河长制”工作,做“河长制”工作带头者和实践者,推进企业自身产业转型升级,自觉抵制污水违规排放,切实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工信委、工业园)
3、“河长制”工作进社区活动内容。开展“饮水思源”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倡议书,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手机短信等渠道,展示相关文字、图片、视频宣传“河长制”工作的政策、重要意义,培养社会公众的治水理念和生态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城区社区管委会)
4、“河长制”工作进校园活动内容。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堂主题班会,制作一期专题黑板报,展示一批主题手抄报,发放一份倡议书,开展一次“河长小助手”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成为节约水资源,爱护水环境的倡导者和先行者。(责任单位:教育局)
5、“河长制”工作进机关活动内容。开展“节水机关”建设活动,各单位要在单位相应位置张贴醒目的节水标语,鼓励使用节水器具,引导干部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杜绝“长流水”。开展一次“爱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活动,组织干部辅助“河长”开展清扫河岸垃圾、监督违法排污等治水护水工作,发挥广大机关干部在“河长制”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带头作用。(责任单位:县直各机关)
二、活动开展时间
活动开展时间:2017年4月—2017年6月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立足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精心设计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既要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形成合力;又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发挥工作的创造性,做到目标明确、方法得当、措施有力、特色鲜明。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爱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宣传教育的良好格局,传递全社会在实施“河长制”工作中的正能量,活动方案于4月1日前报县“河长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宣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全社会治水、节水、护水意识,全员参与实施“河长制”工作,建设幸福美丽铜鼓,并注重活动的长期持续开展,及时、踊跃上传活动信息。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强“治水”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开展“河长制”工作“五进”活动,是动员全县人民参与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地各部门要把握开展这次活动的契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爱水惜水护水教育融入实际工作中,在工作中打造有效载体和特色品牌,推动形成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县“河长办”将对“五进”活动进行督查考核,对活动组织有声有色,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活动总结及附件材料于6月30日前报县“河长办”。
2017年3月16日
铜鼓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