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溪森林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狩猎案
  • 信息来源:宣传部 作者:李雅文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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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县森林公安局带溪派出所接到大塅镇九龙村村民张某报案称:有人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并导致他家放养的黑山羊死亡。通过一系列侦查,民警发现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间,违法行为人张某春到达大塅水库(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内),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于九龙村徐家洲组“划船洞”山场等地先后投放捕猎野生动物的猎夹10个,打算捕猎野猪用于销售。目前,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春进行行政处罚,依法没收其非法捕猎的猎夹10个,并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