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回应广大干部群众的迫切要求,提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感,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有序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在“西河片”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从即日起在我县“东河片”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的区域和重点
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范围主要是“东河片”的乡镇场(带溪乡、大塅镇、三都镇、温泉镇、排埠镇、永宁镇、茶山林场、龙门林场、大沩山林场、花山林场、工业园区)。同时,对“西河片”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集中整治工作重点:
(一)依法严厉打击称霸一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非法阻工以及到建设工地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闹事、阻碍施工、收取“地盘费”、“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严厉查处黑恶势力、“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纵容、煽动、唆使或幕后组织者;
(三)依法严厉打击工程领域违法串标围标行为;
(四)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土地,违规山林流转,侵占和非法买卖国有集体资产行为;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企业偷排直排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投案自首或有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为司法机关提供涉霸涉恶及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司法机关对检举揭发人员予以保密和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严惩。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 报 电 话:0795-7179796、18779599557
督导组举报电话:0795—7179803、18979534800
铜鼓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铜鼓县人民法院
铜鼓县人民检察院
铜鼓县公安局
铜鼓县司法局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