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铜鼓县古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规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 作者:铜府办字〔2017〕125号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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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府办字〔2017〕125号

     

    关于印发《铜鼓县古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铜鼓县古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园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10日

     


    铜鼓县古桥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规划

     

    铜鼓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于2015年被江西省农业厅评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68号)和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创建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的通知》(赣农办字【2017】117号)的精神,为切实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工作,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我县以大段镇古桥村、交山村行政区域创建“铜鼓县古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现制定其规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 “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扶持、多远投入”的发展思路,坚持“四区(农业种养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商贸物流区、综合服务区)四型(绿色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路径,努力把铜鼓县古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成富有地方特色的现代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和湘赣边界最美的有机生态农业示范园。重点发展有机水稻、有机茶叶和中药材等三大主导产业,并在园区内建设高标准有机茶叶种植及清洁化茶叶加工示范区、有机水稻生产示范区、高标准中药材种植示范区、良种繁育区、科技与综合服务区等。着力培育有机茶叶、有机水稻、中药材等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全面推行以市场为导向、农户为主体、企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模式;强化农业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发展农业。

    二、目标任务

    以现有的古桥村、交山村有机茶叶、有机水稻和中药材种植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科技示范园区为依托,从管理模式、组织形式、科技应用、机械化作业、产业化经营、市场开拓等各个方面积极探索、积累创新,逐步形成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科学化管理的现代农业格局,把铜鼓县古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的先行区和示范区,以此推动我县现代农业加速发展。

    三、建设要求

    1、产业发展多元化。立足全县重点农业产业布局,加快现代农业产业要素向示范园区集中,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产业配套。实现园区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70%以上,基本实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规模化集中经营。

    2、设施配备机械化。通过实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和土地整治项目,使园区达到土地平整、道路平直、排灌方便、用电便捷,农田达到高标准农田标准。广泛应用先进农业机械,园区综合农业机械化水平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一倍以上。提高设施农业比重,园区设施装备水平高于全县平均水平30%以上。

    3、种养技术先进化。园区实施合理的农作制度,先进的种养模式,创造优良的生态环境。广泛应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做到生产过程无污染。同时实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园区内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减少畜禽粪污排放量。示范区具有稳定强劲的技术依托单位,具备一定规模的新品种、新技术的展示示范场所。

    4、产品质量无公害。示范园区推广普及标准化生产,实行农业投入品登记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全面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质量可追溯制度。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的认证,完成有机茶叶认证1.1万亩、有机水稻认证0.5万亩、中药材基地认证0.12万亩。同时加大宣传和推介,提升铜鼓县农产品的品牌效应,增强铜鼓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5、经营管理高效化。示范园区建设运行采取市县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突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园区内引进或培育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园区清晰建设主体,明确管理部门,健全规章制度,管理服务到位;组织管理机制、经营管理机制和社会化服务机制灵活高效。

    6、农民增收明显化。不断提升园区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提高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普及率,基本做到良种覆盖率达100%,示范带动效应明显,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

    四、工作重点

    1、科学编制园区规划。园区规划编制要确保科学性和前瞻性的统一,要符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和结构布局,因地制宜地划分标准化种养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商贸物流区、综合服务区等功能区,合理布局产业和配套基础设施,分年度明确建设内容,科学计算投资及收益。规划基期为2017年,建设期限3年,2020年全面完成。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以基本农田、机耕道、生产便道、小水池(窖)和配套沟渠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园区重点建设一批“田成方、渠成网、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高标准生产基地。大力推广应用钢架大棚、喷施滴灌、温湿调控和农产品储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提高园区设施配套能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具,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提升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大力实施生态循环工程,推广畜沼果、畜沼菜、畜沼烟、畜沼茶等生态循环模式和秸杆综合利用,全过程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重点加强园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有机肥厂建设。

    3、培育园区经营主体。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家庭农场”等模式,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等参与园区建设;支持和鼓励乡、村干部、农技人员先试先行,进入园区发展农业和相关产业,领办或新办加工企业,组建经营实体参与园区建设;鼓励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等到园区创业就业,引导广大农户采取承包或以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入股等形式参与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紧紧围绕园区建设规划、产业定位和优势资源,着力引进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龙头企业投入园区开发,为加快园区发展创造条件。

    4、强化园区人才支撑。坚持产学研结合,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对接合作,组建园区专家工作站、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产学研结合平台,鼓励农业科研单位以技术服务、技术参股、技术转让和技术创业等方式,参与农业园区建设,提高园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建立园区农技推广责任制度,确保每个园区有2—3名科技人员驻点服务,切实提升农技推广、质量安全监管等服务能力。实施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农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培养一支素质好、业务精、肯吃苦的技术队伍,为园区建设提供科技人才保障。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大力开展“绿色证书”、“阳光工程”培训,助推园区加快发展。

    5、强化园区产品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按照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投入品供应、统一疫病防控、统一品牌打造、统一加工包装销售、统一质量安全监控的“六统一”制度。健全产品生产档案,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抓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使农业示范园区主要产品认证率达到50%以上。

    6、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把园区作为农业招商引资的重点,充分依托园区良好的平台,充分发挥园区的集聚效应和资源优势,内引外联,营造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精心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主要采取上门招商,会展招商、网络招商、以商引商等方式,通过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坚持大项目引进,大产业配套,大力引进有潜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吸引外商资本、民营资本、工商资本等多元投资形式参与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园区独立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五、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成立“古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示范园领导小组组长,成员有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农工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国土局、水务局、环保局、畜牧水产局、科技局、农机局、市监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设于县农业局。

    2、强化协作。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全力抓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相关部门要根据园区规划配套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认真履职。农业局要加强对园区的规范管理和项目建设的监督,发改部门要将园区创建列入“十三五”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协调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的发展;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农口项目资金,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扶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办要对加强园区创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落实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园区实施,推进园区土地有序流转;水务局要加强园区水利灌溉设施的配套建设;国土局要落实园区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农业用地政策,切实保障现代农业用地;交通局要做好连接园区和园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科技局要积极支持和引进园区农产品加工项目,支持园区建设的科技开发,农业科技项目要向园区覆盖;供电公司要抓好园区电力配套工作;城建、旅游、扶贫和移民、民宗、商务等部门安排项目投入时必须围绕园区建设进行;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园区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3、强化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按照“目标统一、渠道不变、有效整合、管理有序”的要求,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以及科技、建设、交通、环保等方面涉农建设的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园区内项目建设,涉及建设内容要明确专人与各配套项目实施单位提前对接,以利于各单位在项目申报、安排时将项目落实在园区内,确保项目资金真正做到打捆、整合、倾斜。园区建设做到“六个优先”:优先将高标准基本农田、道路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小水池(窖)和配套沟渠建设项目向园区倾斜;优先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园区倾斜;优先将产业发展项目向园区倾斜;优先将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向园区倾斜;优先将科技发展项目、技改项目、农超对接、中小企业贷款等项目向园区倾斜;优先将房屋立面改造和环境美化项目向园区倾斜。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支柱作用,建立农业项目优先贷款和最低利率贷款机制。强化财政贴息和农业担保,积极探索发展小额信贷、农户联保贷款、住房抵押贷款、信用贷款,为园区建设提供充分的金融保障。

    4、强化扶持。鼓励支持园区土地流转;鼓励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对新建钢架大棚、智能温室等高效设施农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申请中央农机补贴项目优先支持;鼓励园区加强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对在园区核心区建设农业产业基地的,以高于常规基地建设补助标准进行补助。落实用电扶持政策,对园区内的种养殖场、农产品加工等用电价格按农用价格计算。落实用地扶持政策,对高效设施农业用地,凡不破坏耕作条件的,按农业用地管理;高效设施农业建设中的管理、仓储用房等附属设施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园区建设必须的非农建设用地,应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指标。园区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企业享受工业园区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创建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园区,专项安排“以奖代补”资金,予以奖励补贴。

    5、强化考核。实行县级领导干部领衔园区建设责任制,切实解决园区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对园区建设进行严格督查、定期通报,建立激励奖惩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园区建设的各项指标实行专项目标责任管理,逐级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同时,把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行政问责的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2017年11月10日

     

     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