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鼓县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林场,城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研究同意,现将《铜鼓县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9日
铜鼓县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宜春市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发改环资[2017]32号)精神,大力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态保护扶贫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重,加大贫困地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向贫困地区倾斜,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创造良好条件,让贫困地区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二、主要任务
1. 加大生态补偿力度。争取国家生态转移支付政策资金,惠及更多的贫困人口。(责任部门:县发改委、县生态办)充分利用好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与市级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补助资金,资金使用要对贫困地区进行倾斜。落实好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发展补助资金使用和发放。(责任部门:县财政局)争取国家和省市扩大对贫困地区公益林补助范围,健全县级公益林补偿机制。争取国家对贫困地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落实湿地保护机制。(责任部门:县林业局)
2. 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大贫困地区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实施退耕还林、低产低效林改造、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等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探索实施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和防火员,参与林业建设和保护。(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建设特色明显的森林生态旅游区,加快推进汤里健康养生项目和茶山养生庄园建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民政局、茶山林场)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加工等替代传统采伐,扩大茶叶及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扩大林下养殖鸡、鸭、畜禽规模,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拓展农村种养经济新途径,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快推进政策性商品林保险工作,提高林农散户抵御风险的能力。(责任部门: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场)
3. 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治理。全面实行小㈡型及以上水库人放天养,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100%。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建设,加大河道的水生态修复和治理,改善贫困地区河流水生态环境。结合水利风景项目建设,打造具有水利特色的水生态旅游项目,构建山川秀美的水生态环境。(责任部门:县水务局)建立水利扶贫投资计划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好水利扶贫资金,在编制上报投资项目计划、方案时,要优先确保已入库的水利扶贫项目列入计划、方案,尽早实现项目落地、资金落地。(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区,属于封禁治理措施的项目,探索聘用当地贫困户作为管护人员制度;属于村组集体自建的项目,优先雇用当地贫困户进行施工;属于享受了奖补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当地贫困户从事经营管理。(责任部门: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扶贫办和移民办、县人社局)
4. 加强山区地质灾害防治。摸清贫困山村地质灾害隐患情况,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得到工程治理,或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得以搬迁避让。(责任部门:县国土局)
5.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并争取纳入国家新一轮整治范围,安排项目向贫困村倾斜。(责任部门:县委农工部)大力推进乡村旅游项目及及基础设施建设,(责任部门:县旅发委)建设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责任部门:县城管局)大力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加快“七改三网”建设,重点推进“两区两带”建设,全力创建美丽示范农户庭院(每个新村点不少于5户)和4个精美村庄,提高新农村建设向贫困村的覆盖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责任部门:县委农工部)强化人员队伍和经费保障,促进农村保洁员岗位向贫困群众倾斜。(责任部门:县城管局)
6. 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快湿地公园建设步伐,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力度,鼓励依法开展湿地公园建设,开展湿地公园创建并申报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贴和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同时积极探索湿地生态补偿机制。(责任部门:林业局)
7. 大力开展生态创建。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加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力度。(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建设,争取让更多的乡镇、村进入这个行列,让生态创建的成果惠及更多的贫困人口。(责任部门:县发改委、县生态办)积极开展森林城市、森林村庄创建,(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大力推进休闲观光农业、长寿养生、避暑休闲、客家民俗、红色文化乡村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旅发委)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筹推进,各责任单位抓执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自觉履职,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脱贫任务。
2. 增加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生态保护方面资金,县财政适度增加生态保护脱贫专项资金投入,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身贫困地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
3. 注重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媒体及平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生态扶贫宣教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