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鼓县有机农业升级实施方案
  •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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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0年,铜鼓县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面积30万亩,整县基本达到绿色有机农业要求。其中: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12万亩,有机野生采集农产品面积18万亩;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35个,争创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省级名牌产品2个以上;绿色有机农业投资达到20亿元,有机农业在农业产值中的比重达到80%,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20亿元。

    二、工作重点

    1.绿色有机种植基地升级。根据铜鼓县资源禀赋和传统优势产业特点,重点发展绿色有机水稻、绿色有机蔬菜、绿色有机茶叶三大产业。建设一批标准化绿色有机基地,力争到2020年,我县绿色有机农业得到全面发展,绿色有机水稻面积达到7万亩,绿色有机蔬菜面积达到1万亩,有机茶叶面积达到2万亩,创建3个以上有机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有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个,新增有机农业专业化合作社35个,全县90%以上土地完成有机转换,有机农业产值在农业中的比重达到80%。推动有机农产品加工走向集群化,规模化,品牌化。

    2.农产品品牌升级。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规模大和知名度高的工商资本,进入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行列,迅速提升、壮大骨干加工企业群体。重点是引进一批实力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嫁接铜鼓县绿色有机农产品,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迅速提升我县绿色有机农产品影响力。鼓励扶持本地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商标注册,着力培育自主品牌。聘请科研机构对绿色有机农产品深度开发进行研究,开发一批适应各种层次需求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产品,提高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培育捷一公司“景绿甜园”商标,借助捷一公司销售平台,逐步整合铜鼓大米、蔬菜、蜂蜜、茶叶等农产品品牌,把“景绿甜园”培育成全国驰名商标。

    3.农产品流通升级。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构建农业物联网平台,以精准化生产和远程操控为目标,打造全过程物联网示范区,引导和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在大田生产、设施园艺、畜禽养殖、农产品产销衔接、农机作业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应用模式和推进路径;积极发展益农信息社,在每个乡镇建立2-3个益农信息社,将农业信息资源服务延伸到乡村和农户,通过开展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培训体验服务,提高农民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为农民解决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问题和日常健康生活问题,实现普通农户不出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便捷、经济、高效的生产生活信息服务。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加速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企对接,加快构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培育现代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4.农业服务体系升级。以突出农业技术推广、质量安全检测、农产品市场流通等体系构建为重点,以培育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为载体,健全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一是加强农业科技保障能力建设。以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重点,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强农业机械化装备建设,培育和壮大农业机械化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健全县、乡、村三级培训的服务体系,培养专业化服务人才。二是创新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产加销一体型和农村专业服务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整合生产要素,支持建立以土地流转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鼓励探索农户与龙头企业联结机制和新型组织模式。三是病虫害绿色防控体系。通过综合应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稻鸭共栖、灯光诱杀、色板诱杀、性息素诱杀、防虫网、生物农药、天敌治虫等病虫防控技术,有效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切实降低农药面源污染。四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健全基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开展村级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试点工作,积极支持各类农业生产、销售组织开展自检,确保所有农产品绝对安全。

    5.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升级。实现园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态环境指标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以上的要求;农业种养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商贸物流区和综合服务区功能布局合理;绿色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能够体现我县农产品生产优势和特色;综合机械化率达70%以上,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合作社全部入网赣农宝电商平台。科技水平领先,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主推技术基本普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率达到80%以上。园区至少有1家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教育或技术推广单位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具有相应规模的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区,具有较完善的标准化生产体系,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产品80%获得“三品”认证。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6.休闲观光农业升级。一是将生态休闲农业基地和绿色有机农业资源整合。充分利用自然人文资源,全面提升休闲农业等级,重点打造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竹文化及绿色原生态景观。建设排埠—永宁—温泉—三都—大—带溪生态观光带,沿线乡镇各建设两个以上有特色上档次的生态休闲旅游点。加强对休闲农业的投入,加大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县(点)的申报、创建力度,努力使休闲农业与旅游业、绿色有机农业融为一体,打造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生态休闲农业示范点。到2020年创建10个以上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和12个以上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二是着力打造冬季油菜、绿肥观光带。重点抓好昌铜高速沿线和旅游景区景点的油菜、绿肥建设,可视范围内确保油菜、绿肥覆盖率达100%,沿线各乡镇不少于2个以上油菜观光示范点。积极打造花香四溢的秀美乡村,促进冬季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带动当地休闲农业快速发展,让油菜花旅游观光成为昌铜高速沿线休闲农业的一大亮点。力争到2020年,昌铜高速沿线四个乡镇油菜、绿肥种植面积达到4万亩。

    三、工作举措

    1.抓好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根据我县区域优势和产业特点,规划布局和重点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一是在土地流转上实现突破。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确权成果,通过转包、转租、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形式,引导农村土地向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流转;鼓励支持龙头企业“返租倒包”自建基地,或以农民土地入股经营合建基地,提高集约经营水平。二是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上实现突破。组建一批运作规范化的专业合作组织,构建“龙头+合作组织+基地+农民”的新型联接关系。提高入社成员的分红收益,促进农业合作社规模化健康发展。吸引上市公司、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投资参与我县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品开发和经营。三是在经营方式上实现突破。打破一家一户的传统经营方式,走工厂化生产、市场化运作之路,实施统一供种、统一施肥、统一管理、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不断提升基地档次和竞争力。

    2.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标准化生产。积极与高等院校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研究开发专用生产资料,引进名、特、优品种,加快制定有机绿色农产品地方标准,建立示范基地和标准化生产企业。建立由县、乡镇(街道)农技部门为主的有机绿色农业技术咨询服务队伍,加强对农民进行有机绿色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管理培训完善整地、播种、施肥、田间管理及病虫害防治等各环节操作技术规程,督促和指导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有机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标准化技术到位率。

    3.强化质量监管和市场规范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县、乡、村三级都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落实其监管和巡查责任。力争用3-5年时间,建立起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核心,以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市场检测室(点)自律性检测为补充,适应有机绿色农产品安全监管需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经营管理,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方法。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农时关键季节集中力量开展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重要农资专项打假和执法监管活动,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保障有机绿色和富硒农产品生产投入品安全。积极探索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利用无线射频识别、二维码等技术,监测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基地的产品质量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等信息,按照绿色有机农业生产、加工的操作规程,在种植、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各个环节实行登记卡制度,建立绿色有机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行业自律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4.加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优良的生态环境是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产业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进一步加大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工作力度,推动有机绿色农业可持续发展。 要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逐步以生物农药和农家肥替代化学农药和化肥,在有机绿色农业生产区逐步实现化学农资限用和禁用。积极推广非化学手段除草和生物治虫等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利用生物农药、有益生物和微生物等措施综合防治病虫草害等技术,推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着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对已取得有机绿色农产品认证的生产加工基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缓冲带或防护带,严禁在产地周边建设各类污染企业和工程,已建的要依法限期治理或搬迁,严防对产地的污染,确保农产品产地的环境质量。

    5.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有机农业的基础性工作(如有机论证、农产品检测、农业执法、对外宣传)、有机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产业基地、品牌创建的扶持。全县有条件的耕地进行有机转换与论证,论证费用全部由县政府负担;企业或合作社产品有机论证,政府承担费用的50%(含上级扶助部分)。鼓励企业、合作社、大户发展有机农业基地,对新建全年性栽种蔬菜、茶叶的有机基地,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新建茶叶200亩以上),基地通过有机产品论证或正在进行有机转换的,每亩奖励100元;对新建季节性栽种蔬菜且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毛豆基地200亩以上),通过有机基地论证或正在进行有机转换的,每亩奖励50元;农田流转五年以上,在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办理了流转手续,全年性生产蔬菜且连片100亩以上,农田进行了有机论证或正在进行有机转换的,另外每亩奖励50元。鼓励企业开发新的有机产品,蔬菜、水果类年销量100吨以上,养殖产品年产量50吨以上,并新通过有机论证的新的有机产品,一次性奖励1万元;鼓励现有有机生产企业创建品牌,新创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每年安排30万元(种植业检测18万元、养殖业检测12万元),用于有机农产品检测与农产品质量监管。

    6.整合资金投入。要把品牌建设作为发展有机绿色农业的核心和关键。鼓励扶持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培育自主品牌。引导社会资本和整合政府资金,加大投入,全力推进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推介。加强名优产品评选、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商标注册和著名商标保护等工作,培育壮大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形式,利用国内外大型会展平台,大力开拓网购、电商等直销新渠道,组织生产经营主体“走出去”,开拓有机绿色农产品市场。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我县绿色有机农业进行立项扶持,特别是财政、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水务、交通、综合开发、林业、商务、扶贫移民等有关部门,在企业与合作社的政策扶持、蔬菜大棚、滴灌系统、冷链系统、道路等方面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加大对有机产业的扶持力度。各乡镇要根据本地项目情况安排项目资金、工作经费,保障有机农业工作有序开展。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有机农业的信贷力度,“惠农信贷通”向有机农业产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