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铜鼓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全力打造生态文明的“铜鼓样板”,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监测站全面调查全县河湖水质、沿线排污企业数量,检查企业40余家,开展零点行动3次,关闭企业12家,责令整改企业13家。
先后联合县政府办、安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供电公司、水务、农业与各乡镇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县非法生产的11家竹凉席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断电整改。与修水县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聂宝珍废旧金属加工厂依法采取断电、拆除加工设备等强制措施,确保无法继续进行生产。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铜鼓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全力打造生态文明的“铜鼓样板”,为实现我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