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铜鼓县2016年度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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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水利部22号令)等法律规章。

    二、整治目标

    总体整治目标:9月底前,对铜鼓县境内所有干支渠内非法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封堵,最终使河渠内的水质稳定达标,河道水质普遍改善,提升流域内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提供足够的环境容量。

    具体任务:一是对生活排污口,由环保部门对水质进行抽样检测,达不到排污标准的要求各乡镇场限期整改,集中处理后排放。二是对其他所有县管河道内,未取得排污口审批手续非法向我县境内河道排放污水的排污口处理方法为:先对排污口进行开挖,再用砼封堵排污管口,最后土方回填压实,彻底杜绝企业非法向县管河道排放污水。

    三、整治措施

    (1)对已下达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由水务局依法顶格处罚,处十万元罚款。

    (2)对排污超标且拒不配合整治的,由环保局依法严厉查处。

    (3)对通过高压灌注、渗井、深坑、坑塘、废弃地排放废水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涉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要依法积极受理并强制执行。

    (5)对已封闭的入河排污口,当事人又擅自重新启用的,由领导小组责令各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从严处理。

     

    四、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8月11日至8月16日)。“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各相关单位,明确整治任务、时限和要求,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治(8月17日至9月24日)

    1.由各乡镇(场)配合环保局、水务局联合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登记,填写排查情况登记表,并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且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责令恢复原状或拆除。(8月25日前完成)

    2.强制执行阶段,落实法律责任。由县政府组织环保、水务、公安、乡镇(场)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执法队伍,调用专用设备,对排污口实施强制拆除封堵,并实施行政处罚,维护法律的严肃性。(9月24日前完成)

    3.整治工作完成后,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25日前报县“河长制”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铜鼓县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河长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河长办”主任兼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布置,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提高对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做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县水务局:配合相关乡镇(场)及职能部门,根据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入河排污口依法审批;并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交流、通报信息,提高监管水平,确保水污染事件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2.县环保局:负责排污口检测和达标评定工作,保证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监督指导沿河工业、企业及生活小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强入河排污口及河道控制断面水质监测,对重点排污口不定期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水质水量变化动态;对拒不配合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业、企业,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3县城管局:负责完成城区管理范围内入河排污口的综合整治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查处扰乱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治安秩序的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5.县供电公司:依法对沿河扰乱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治安秩序的经营企业、封堵后又私设排污口的企业予以停止供电。

    6.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执行由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涉及入河排污口的案件。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拒不服从整治要求的沿河排污企业的营业执照等。

    8.县城建局:协调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有关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工作。

    9各乡镇(场):牵头对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按照整治的时间节点及任务要求进行专项整治

    (三)建立健全入河排污长效监管机制。通过本次的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活动,积累经验,巩固成果,完善入河排污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监管主体、流程及责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入河排污的行为。

     

    附件:铜鼓县入河排污口整治重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