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保贷款”工作的补充通知
  •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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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林场,城区社会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下岗失业特困群体助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13>28号)文件实施后,解决了续保资金收缴难题,使下岗失业困难人员得以顺利办理退休手续。为了让更多的特困人员享受这一便民优惠政策,根据《宜春市城镇下岗失业特困人员享受政府贴息助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对本县实施办法作适度调整。
        (一)助保对象:凡具有我县城乡户籍、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因生活困难等原因无力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均可申请办理助保贷款手续。 
       (二)贷款额度:助保对象贷款金额为5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