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1日中国共产党铜鼓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推进旅游服务业、生态工业、有机农业、城市建设“四升级”,加快铜鼓赶超发展的决定。为保证将来城市升级道路畅通工作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我大队自今年9月份以来制定及开展了针对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使用假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共刑事、行政拘留违法当事人40余人。极大的改善了我县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交通管理工作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也决定着交通安全保畅通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近段时间交通事故的突然反弹,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我大队针对当前交通形势开会部署在原有机动车查处的基础上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的查处力度,将开展一系列的整治查处行动,加大道路查处力度,对交通违法人做到严查重处。
违法案件查处
1、2016年12月15日帅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被拘留
2、2016年12月15日陈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被拘留
3、2016年12月16日黄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拘留
4、2016年12月16日谢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拘留
以上四起案件就是该大队近几天查获的几名违法当事人,其中有汽车驾驶员,也有摩托车驾驶员,警官同志希望通过他们的违法行为告诫那些任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请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为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该大队也将继续将城市大升级道路保畅通作为长期工作来抓,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一经查实,将严查重处。
5、2016年12月17日10时05分,周某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粤AH***R小型客车上路行驶,且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被我大队路面巡逻民警查获。同日周某某被处予罚款四千元,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6、2016年12月17日10时30分,曾某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湘AJ***T小型客车上路行驶被我大队路面巡逻民警查获。同日曾某某被处予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在此警官同志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无证驾驶、使用假套牌机动车辆,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不但将面临行政拘留,还需面临高额的罚款。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还将面临刑事处罚。因此,针对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铜鼓交警大队将一如既往的保持高压严处态势,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