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信息来源:县编办 作者: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1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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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铜鼓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同意“铜鼓县生态经济园管理委员会”更名的批复》(铜编发〔2015〕4号),铜鼓县生态经济园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江西铜鼓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正科级,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园区的组织、人事、宣传、法制、信访、群团、政务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园区的计划、财政、审计、统计等工作。

    (三)负责园区的社会劳动和保障管理、民政、老龄、计划生育、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环保、民族宗教等工作。

    (四)负责园区的政法、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五)研究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建设,研究探索园区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负责园区市政设施监管工作。

    (六)研究制定园区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抓好园区优惠政策和承诺的兑现工作,协同县商务局对园区招商引资的考核工作。

    (七)负责园区土地、物流等经济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对园区企业的节约能源监督和环境保护监管,加快园区商贸物流市场化管理进程。

    (八)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对园区企业服务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单位反馈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落实意见。

    (九)指导企业组织、开展党群活动,按照企业的要求协助企业搞好员工的选聘、培训、管理、辞退等工作。

    (十)负责园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监督工作,协助园区内各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和治安保卫工作。

    (十一)管理园区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检工作,依法办理园区涉外事务。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铜鼓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公文处理、会议接待、政务信息、秘书事务、政务督办、机关档案、财产管理、公务接待、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园区管委会与省、市、县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协调工业园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编制、人事、工资、职称等工作;负责机关的管理与行政服务工作;负责承办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程建设股

    负责实施园区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负责园区资源和保护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园区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负责园区绿化、美化、亮化等实施工作。

    (三)经济运行股

    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为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负责制定和实施园区经济发展计划及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园区企业经济运行动态数据;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完善招商网络,拓宽招商渠道,策划、组织、参与对外招商活动;负责办理或申报入园企业有关手续,帮助入园企业协调各种关系等服务。

    (四)社会治理综合股

    负责全面掌握园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负责研究提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对策,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对园区一个时期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维稳平安建设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维护园区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制度和信息网络;负责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消除矛盾纠纷;负责园区相关政法综治工作。

    (五)发展规划股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储备和土地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入园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管理园区企业土地开发利用工作,督促企业提高土地使用率;负责组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详规设计;负责园区绿化、美化、亮化等规划工作。

    三、人员编制

    铜鼓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编制25名,实行结构化管理。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4名,总规划师1名;股级职数5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铜鼓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铜鼓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