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票领购办事指南(国税)
  •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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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 依法具有领购发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不是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领购发票。它具有特定的对象和范围,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人使用
     申办材料: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
     经办人身份证明;
     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它有关证明;
     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⑸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发票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四联电脑版每份0.7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七联电脑版每份1.1元;
    增值税普通发票每份 0.35元;
    宜春市工业产品销售发票每本8元;
    宜春市农业初级产品销售发票每本6元;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脑版)每份0.85元;
    宜春市加工修理发票 每本5.3元;
    宜春市商业销售发票(万元版)每本5.3元;
    宜春市商业销售发票(千元版)每本5.3元;
    宜春市商业销售发票(百元版)每本5.3元;
    江西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每本8.5元.
     承办机构: 铜鼓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国家规定的工作日,铜鼓县城南东路269号,336200
     联系方式: 0795--8692992
     监督电话: 0795-8692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