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确立1950年10月31日为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日。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有效防范来自空中的威胁,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央对人民防空工作高度重视。1950年10月31日,周总理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全国的防空问题,向毛主席呈报了会议研究确定成立全国防空筹委会、确定人民防空基本原则、拟定防空工作计划与条例、组织人民防空干部训练班等事项的请示,经毛主席批准,中央于当日向各中央局、分局发出了《关于准备人民防空工作问题》的电报,这是中央第一次就全国人民防空做出重大战略决策,发文明确开展全国人民防空的重大意义和做好人民防空工作的相关要求。之后,各地展开了有组织的人民防空工作。
在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人民防空走过了60年的辉煌历程,取得了伟大成就,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创立日的确定,明确了新中国人民防空的起点,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防空事业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必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关注和支持人民防空建设的热情,增强人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自豪感,加快推进人民防空创新发展。